2010年11月,沂源的梁先生与淄川一家木器经营部签订木门及门窗套加工定做合同, 2011年5月,梁先生本来想搬入装修一新的房子,可是一家人却发现新房内有较强的刺鼻异味,梁先生怀疑异味是木门及门窗套所致。厂方认为刺鼻异味可能是调和油漆的稀料造成的。今年1月,梁先生一家人搬进了新房,但室内异味越来越浓。在联系不上厂家的情况下,梁先生进行了投诉。
沂源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淄川消保委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找厂家处理。经过实际检测,消保委人员认为,木门及安装门窗套所用的劣质泡沫胶是室内空气的污染源。4日,经调解,厂家终于将拆下的木门及门窗套运走,并退还梁先生货款9500元。